中華民國燒傷學會資深護理師制度計畫
88 年 9 月 4 日制定
89 年 6 月 2 日第一次修訂
91 年 5 月 11 日 第二 次修訂
92 年 3 月 1 日 第三 次修訂
• 計畫依據
中華民國燒傷學會第四屆第三次護理委員會會議記錄。
• 宗旨
期望藉由此制度,鼓勵資深護理臨床工作者對燒傷病患之照護及燒傷專業之貢獻。
並提升護理人員之專業角色與知識、技能,以提供燒傷病患高品質之護理
服務。
• 目的
• 提供燒傷護理人員知識及技能訓練,以滿足專業需求。
• 提高病患之照護品質與病患滿意度。
• 鼓勵臨床護理人員加強專業進修與寫作能力,擴展專業領域。
• 燒傷資深護理師資格之認定
• 工作經驗
• 具備國家認可之護理師資格。
• 加入中華民國燒傷學會二年以上之會員資格,且為活動會員。
• 實際執行燒傷病患之護理工作滿四年,且申請燒傷專科護理師認證時,
仍服務於燒傷單位。
• 特殊訓練
• 通過高級心臟救命術 (ACLS) 資格鑑定考試並取得證書。
• 教育積分:兩年內參加下列學術活動或繼續教育之積分達一百點以上
( 須包含在職教育與學術論著二項 ) 且兩年中不得有一年之積分為零分
( 以當年度 六月三十日 為教育積分及截止日期 ) 。
• 在職教育
• 參加中華民國燒傷學會年會暨學術研討會每次得積分 30 點。
• 參加燒傷醫療相關國際會議每次得積分 30 點。
• 參加中華民國燒傷學會護理委員會主辦之進階研習會每次得積分 20 點。
• 參加中華民國燒傷學會主辦之學術研討會,每小時得積分 3 點,
每次總分不得超過 20 點。
• 參加中華民國護理學會主辦與燒傷相關之學術研討會,每小時得積分 3 點,
每次總分不得超過 20 點。
• 參加醫院單位內燒傷相關之在職教育,每小時得積分 1 點,至多總分
不得超過 20 點。
• 學術論著
• 在國外發表燒傷相關之論文演講或壁報,每篇得積分 30 點。
• 在燒傷學會舉辦年會或學術研討會發表燒傷相關之論文演講,每篇得積分
25 點。
• 在國內發表燒傷相關之論文演講或壁報,每篇得積分 20 點。
• 在國外雜誌刊登燒傷相關之論文,第一作者得積分 30 點,第二作者得積分 25 點,第三作者得積分 20 點。
• 在國內雜誌刊登燒傷相關之論文,第一作者得積分 20 點,第二作者得積分 15 點,第三作者得積分 10 點。
• 通過台灣護理學會 N3 個案報告 ( 含台灣護理學會委託自審之機構 ) 每篇得積分
20 點。
• 通過台灣護理學會護理專案,第一作者得積分 20 點,第二作者得積分
15 點,第三作者得積分 10 點 ( 第四作者後不計點 ) 。
附註:五年內學術論著 ( 均需與燒傷主題相關 ) 需具備下列之其中一項:
1. 發表與燒傷相關之著作或論文於相關專業期刊 ( 例如醫學雜誌、
護理雜誌、護理研究、榮總護裡、長庚護理等等 ) 。
2. 通過中華民國護理學會 N3 個案報告。
3. 中華民國護理學會論文發表。
4. 中華民國護理學會行政專案發表。
5. 公開學術口頭發表至少兩次。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全國聯合會或各地
護理師護士公會與燒傷相關之創意作品入選或佳作。
6.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全國聯合會或各地護理師護士公會與燒傷相關
之創意作品入選或佳作。
• 申請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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• 申請時間
收件單位:中華民國燒傷學會護理委員會。
送審日期:每年六月三十日前截止收件 ( 以郵戳為憑 ) 。
審查日期:每年七月三十一日前完成複審,並於八月提交中華民國燒傷學會
理監事會進行結果確認,並公佈發證日期。
生效日期:當年 九月一日 生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