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燒傷學會資深護理師制度計畫

88 9 4 日制定

89 6 2 日第一次修訂

91 5 11 第二 次修訂

92 3 1 第三 次修訂

•  計畫依據

中華民國燒傷學會第四屆第三次護理委員會會議記錄。

•  宗旨

期望藉由此制度,鼓勵資深護理臨床工作者對燒傷病患之照護及燒傷專業之貢獻。
並提升護理人員之專業角色與知識、技能,以提供燒傷病患高品質之護理
服務。

•  目的

•  提供燒傷護理人員知識及技能訓練,以滿足專業需求。

•  提高病患之照護品質與病患滿意度。

•  鼓勵臨床護理人員加強專業進修與寫作能力,擴展專業領域。

•  燒傷資深護理師資格之認定

•  工作經驗

•  具備國家認可之護理師資格。

•  加入中華民國燒傷學會二年以上之會員資格,且為活動會員。

•  實際執行燒傷病患之護理工作滿四年,且申請燒傷專科護理師認證時,
仍服務於燒傷單位。

•  特殊訓練

•  通過高級心臟救命術 (ACLS) 資格鑑定考試並取得證書。

•  教育積分:兩年內參加下列學術活動或繼續教育之積分達一百點以上
( 須包含在職教育與學術論著二項 ) 且兩年中不得有一年之積分為零分
( 以當年度 六月三十日 為教育積分及截止日期 ) 。

•  在職教育

•  參加中華民國燒傷學會年會暨學術研討會每次得積分 30 點。

•  參加燒傷醫療相關國際會議每次得積分 30 點。

•  參加中華民國燒傷學會護理委員會主辦之進階研習會每次得積分 20 點。

•  參加中華民國燒傷學會主辦之學術研討會,每小時得積分 3 點,
每次總分不得超過 20 點。

•  參加中華民國護理學會主辦與燒傷相關之學術研討會,每小時得積分 3 點,
每次總分不得超過 20 點。

•  參加醫院單位內燒傷相關之在職教育,每小時得積分 1 點,至多總分
不得超過 20 點。

•  學術論著

•  在國外發表燒傷相關之論文演講或壁報,每篇得積分 30 點。

•  在燒傷學會舉辦年會或學術研討會發表燒傷相關之論文演講,每篇得積分
25 點。

•  在國內發表燒傷相關之論文演講或壁報,每篇得積分 20 點。

•  在國外雜誌刊登燒傷相關之論文,第一作者得積分 30 點,第二作者得積分 25 點,第三作者得積分 20 點。

•  在國內雜誌刊登燒傷相關之論文,第一作者得積分 20 點,第二作者得積分 15 點,第三作者得積分 10 點。

•  通過台灣護理學會 N3 個案報告 ( 含台灣護理學會委託自審之機構 ) 每篇得積分
20 點。

•  通過台灣護理學會護理專案,第一作者得積分 20 點,第二作者得積分
15 點,第三作者得積分 10 點 ( 第四作者後不計點 ) 。

 

附註:五年內學術論著 ( 均需與燒傷主題相關 ) 需具備下列之其中一項:

1. 發表與燒傷相關之著作或論文於相關專業期刊 ( 例如醫學雜誌、
護理雜誌、護理研究、榮總護裡、長庚護理等等 ) 。

2. 通過中華民國護理學會 N3 個案報告。

3. 中華民國護理學會論文發表。

4. 中華民國護理學會行政專案發表。

5. 公開學術口頭發表至少兩次。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全國聯合會或各地
護理師護士公會與燒傷相關之創意作品入選或佳作。

6.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全國聯合會或各地護理師護士公會與燒傷相關
之創意作品入選或佳作。

•  申請流程

符合條件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

服務單位主管鑑定送審資格 ( 初審 )

燒傷學會護理委員會複審

燒傷學會理監事會最後確認送審結果並頒發證書


• 
申請時間

收件單位:中華民國燒傷學會護理委員會。

送審日期:每年六月三十日前截止收件 ( 以郵戳為憑 ) 。

審查日期:每年七月三十一日前完成複審,並於八月提交中華民國燒傷學會
理監事會進行結果確認,並公佈發證日期。

生效日期:當年 九月一日 生效。